外文(主要指西文,特别是英文。下同)移行错误是图书常见编校差错,并且是中文书刊里使用外文(如中文学术刊物的英文目录、内容提要、参考文献著录等)时最常见的格式错误。因此,特地转载《外文移行通则》,以供参考。
《汉语拼音方案》采用26个拉丁字母,作为我国拼写汉语的一套准文字,并作为汉语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国际标准,其移行规则依据外文移行通则。因此,汉语拼音读物(包括汉语拼音注音读物,主要是低幼读物) 以及其他有汉语拼音内容的图书(如语文教材、对外汉语教材、现代汉语教材等),其中的汉语拼音凡按词连写的,也须参照外文移行通则。《汉语拼音正词基本规则》对汉语拼音的移行规则只作了“移行要按音节分开,在没有写完的地方加上短横”这一简单的规定,而在实际操作中,除“双辅音(重叠辅音例外)或双元音移行时不能拆开”这一条与汉语拼音的情况有出入外,均应遵守外文移行通则。
附:外文移行通则
一个外文单词在上行末排不下,分拆一部分至下一行行首,叫“外文移行”。
(1)双音节或多音节的词,按音节来移。单音节的词不能移行。
(2)避免缩写词和人名移行。
(3)避免隔页移行。
(4)移行时不得在上行末或下行首只留一个字母。
(5)双辅音(重叠辅音例外)或双元音移行时不能拆开。
(6)移行的连字符(–)应放在上行之末,不可放在下行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