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字的难处,
在于意义的确定与控制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体系》由新闻出版署制定并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社的主管部门和出版社可根据本《体系》的有关原则,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本社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报新闻出版署备案。
第五十条 本《体系》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