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提醒一下,一般情况下,在指人时,“前”“原”应直接放在职务之前,如“前主编”“原主编”。把“前”“原”放在机构名称前,有可能会产生歧义。比如“前中文编辑校对网主编”“原中文编辑校对网主编”的用法,有可能使人误以为“中文编辑校对网”现已改名,或已不存在。因此,如果不是机构已改名或不存在,只是要表述人的职务,“前”“原”应避免放在机构之前,而应直接放在职务(如“主编”)之前,这样就不会产生歧义。
总结一下两个问题
01机构已经不存在或更名了,“前”和“原”放在机构前;
02机构存在、职务是以前的,“前”和“原”放在职务前;
03职务和机构都是原来的或以前的,“前”和“原”用在机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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