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汉文数码“○”、拉丁字母“O”、阿拉伯数字“0”要避免混同。
第九章 计量单位
第42条 计量单位差错一处扣1分。同一版有两处或两处以上相同的差错,扣2分。
第43条 要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不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如:公尺、公分、立方公尺、公升。但文学作品(包括老百姓口头语引语)和历史资料,可以出现“里”“尺”“斤”“英寸”之类的计量单位。如:扯了六尺花布|离县城15里地|小猪崽刚买来时才二十来斤|一口气吃了八两馒头|家里换上了一台20英寸的彩电|要节约每一度电。
第44条 不得使用已废除的计量单位旧译名用字。如:浬(应用“海里”),哩(必要时用“英里”),呎(必要时用“英尺”),吋(必要时用“英寸”),唡(必要时用“盎司”)。
第45条 要正确使用计量单位符号,注意词头符号和单位符号的大小写。如:m(米),cm(厘米),km(千米),g(克),kg(千克,公斤),t(吨),A(安[培]),W(瓦[特]),kW(千瓦[特]),Hz(赫[兹]),MHz(兆赫[兹]),V(伏[特]),dB(分贝),min(分)。
第46条 表示参数范围的数值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处理。如:
63%~68% (不写作63~68%);
-15~-8℃;
155~220公斤 (亦可写作155公斤~220公斤);
8万~11万吨 (不写作8~11万吨);
包装外形尺寸为400mm×200mm×300mm (不写作400×200×300mm)。
第十章 标题与引文
第47条 标题制作要题文相符,要准确、鲜明、生动。
第48条 标题应避免不适当的移行,如:(1)把一个词拆开,分在两行;(2)把助词“的”移到下一行行首;(3)由于句读不明而产生歧义。凡有严重歧义的标题,一处扣2~3分。如:
外交部发言人沈国放说
中国对美再次袭击
伊拉克深表不满
○短讯荟萃
山西人口报请
读者“挑毛病”
□信息集锦
苏州局限时装
电话说到做到
第49条 引文(尤其是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古代名著),应注意核实,以保证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