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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标准《标点符号用法》
来源: | 作者:中文编辑校对网 | 发布时间: 2015-08-14 | 14657 次浏览 | 分享到:

4.16.3 专名号只用在古籍或某些文史著作里面。为了跟专名号配合,这类著作里的书名号可以用浪线“﹏﹏”。

 

5.标点符号的位置

 

5.1 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居左偏下,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5.2 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5.3 破折号和省略号都占两个字的位置,中间不能断开。连接号和间隔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这四种符号上下居中。

5.4 着重号、专名号和浪线式书名号标在字的下边,可以随字移行。

6.直行文稿与横行文稿使用标点符号不同。

6.1 句号、问号、叹号、顿号、分号和冒号放在字下偏右。

6.2 破折号、省略号、连接号和间隔号放在字下居中。

6.3 引号改用双引号“『』”和单引号“「」”。

6.4 着重号标在字的右侧,专名号和浪线式书名号标在字的左侧。

注意,这是老标准,新标准编号为GB/T1583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