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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疆新闻报道:避免将7、9、41与凶祸性语词一起使用
来源:中文编辑校对网 | 作者:bianjiao | 发布时间: 2017-03-16 | 7306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闻语言表达了对作者新闻报道中所涉及的人或事的微妙肯定和否定的情感色彩,报道中的语言使用如果触犯了某一民族的语言禁忌,不但会影响传播效果,还必然会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的语言和谐和民族团结。这就要求了解少数民族的语音规范及禁忌,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使用习惯,避免带有歧义或歧视性的话语,从而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

 

在新疆,每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对于客观世界以及人类社会的独特认知体系,即宗教信仰,这贯穿于人们的生活并制约着日常行为,反映了少数民族群体对于自然、社会以及人生见解和态度,寄托着民族情感并满足着各种复杂的心理需求,从而成为少数民族精神世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对于新疆少数民族来说,由于宗教信仰富有厚重的民族传统文化底蕴,因而民族群体成员在认同和信奉宗教的同时也实现着对本民族文化的接纳与传承。

 

比如,回族语言中禁忌“杀牛”“杀羊”而要使用“宰牛”“宰羊”,禁忌“死”,而代之以“无常”“殁了”“亡故”“归真”“完了”等语词。维吾尔族忌讳任何对真主安拉有言语上的傲慢和不敬,忌言与猪相关的任何语词,特别是在饮食过程中。维吾尔族在人去世后不能直呼死者的名字,不能说任何对死者不敬的话,还忌讳说一些凶祸性质的语词,维吾尔族人崇尚单数,如“7”“9”“41”等,避免将这些数字和一些凶祸性的语词放在一起使用。

 

新闻语言不仅仅是一种言语行为。在新疆,语音和民族宗教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在涉疆新闻报道中,充分了解各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审慎使用新闻语言。

 

由于新疆特殊的地理位置以及政治、经济的重要性,涉疆新闻报道一直备受关注。对于新疆的报道应在对其政治、经济、文化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在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及文化习俗的同时,用一种客观、真实、理性的话语建构新疆形象。(中文编辑校对网 节选自新疆财经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副教授罗彬的论文《涉疆新闻报道的话语建构》